快来申报!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开始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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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浙江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各市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征集一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以下是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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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宣传部、省属国有文化企业:


       根据中宣部文改办关于开展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情况,帮助各地招商推介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并为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荐一批项目,也为“十四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提供数据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申报征集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文化产业政策要求,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范围,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在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均可申报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重点申报方向为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分为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具有募资需求的非定向基金项目、其他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和文化产业重点招商推介项目四类,一个项目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前三类项目的申报主体须为在浙江省内依法设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好成长性的文化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项目须符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求,有明晰的建设开始和完成时间,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有合理的盈利预期,已完成可行性论证,具备一定实施基础,已经启动且尚未完成。


文化产业重点招商推介项目须符合“两效益统一”要求,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少于5000万元。项目要深化前期工作,明确项目背景及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确保项目可谈、可签、可落地。


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具有募资需求的非定向基金类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直接融资需求的项目原则上须为以下项目之一:国家部委批复项目;国家级基金拟出资的重大产业类项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重点项目;省市县长项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产业类项目;其他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且具备一定经济效益的产业类项目。拟融资额不低于1亿元,项目总投资额或估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项目具备较完整的可研方案,年内可开工建设。


  • 具有募资需求的非定向基金项目为有政府和国资背景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管理人投资文化领域的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



具体详见《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方案》(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企业申报项目数量合计不超过2个(不含联合申报项目),集团及下属企业总计不超过5个。(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园区),以及历届全国30强文化企业、省重点文化企业等可适当放宽申报数量限制)。


各设区市申报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具有募资需求的非定向基金项目、其他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申报文化产业重点招商推介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


2.申报程序:须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


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子公司申报项目材料报集团本级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文改办。


其余各文化单位申报项目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文改办。


3.申报材料: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具有募资需求的非定向基金项目、其他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承诺书,须统一装订成册。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提供证明文件的PDF扫描版)。


(1)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税务登记证。

(4)申报前近两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含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可选择两份)。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经审计的2018、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交2018、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申报项目为集团统筹实施的,还需要提交集团相应年度财务报表。

(6)项目申报单位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如:出版许可证、电影发行许可证等。

(7)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请提供以下材料。

已签订合同的,请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

地方政府已经明确意见的,请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具有直接融资需求的项目或具有募资需求的非定向基金项目,还需提供两类项目申报条件中的有关证明材料。


文化产业重点招商推介项目请填写附件4表格。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切实以项目建设引导文化企业聚焦发展方向、聚焦发展重点,带动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产业项目征集、遴选、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引导政策体系。


请各市各企业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对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具有募资需求的非定向基金项目和其他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填写的《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书》(附件2)进行审核把关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填写《2020年省文化产业重点招商推介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4月14日(星期二)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文改办。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思舒(省文改办),18957171839;

嵇  锴(省文改办),13655729455;

吴秀红(省金控集团),18768187599;

童洁卡(省金控集团),13867101468。

电子邮箱:xcbsyc@126.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委宣传部发改处

(请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


附件:1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方案

2.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3.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0年省文化产业重点招商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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